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算法备案全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是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对其使用的算法、软件等进行备案的一种制度。 算法服务类型有哪些个性化推送类算法 排序精选类算法 调度决策类算法 检索过滤类算法 生成合成类(深度合成)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代办流程根据《规定》的要求,企业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进行填报 7.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基本情况、备案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管理制度、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注意事项1.备案申请人应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发现虚假备案信息,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4.备案单位应对其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成功案例
最近接到不少小伙伴咨询算法备案事项,在数字化时代,算法已成为互联网服务的核心,而算法备案则是企业合规运营的必要条件。中央网信办已发布多批算法备案信息,未备案企业将面临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一、先搞清楚:哪些算法必须备案?算法备案并非“全员覆盖”,需同时满足“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和“属于五类特定场景”两个核心条件,与企业规模无关。 二、核心材料清单:三类材料缺一不可算法备案材料需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在线提交,整体分为主体资质、算法技术、产品合规三类核心材料,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一)主体资质类材料:夯实合规基础此类材料核心作用是证明企业及负责人的合法资质 ;算法安全责任人工作证明:明确岗位职责(如算法安全评估、风险防控执行等)、任职期限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ICP备案号或ICP经营许可证:若算法通过网站、APP等载体提供服务,需提供对应资质,备案主体需与企业名称一致 ;主体备案阶段(7-10个工作日):在备案系统注册账号,提交主体资质材料及《算法备案承诺书》,完成形式审核;算法信息填报阶段(7个工作日初审):填写算法类型、原理、数据来源等信息,提交《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
地方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三、备案过程中涉及哪些制度算法安全自评估规范、数据保护和监测规范、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内容审核管控制度、算法信息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备案算法信息主要包括:(1)算法基础属性信息:算法类型、算法名称、上线时间、应用领域、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2)算法详细属性信息:算法简介、使用场景、算法数据的输入和输出模态、算法模型及训练数据集 产品及功能信息主要包括:(1)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产品的服务形式、访问地址、服务状态、服务对象、产品使用是否需要实名认证和前置许可、产品功能访问路径等;(2)功能信息:功能名称、功能介绍。 从评估对象来说可以是算法、互联网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双新评估)三个对象。其中不同的开展方和不同对象是可以组合的,形成了9种评估形式,这里列举了由于实践需要常见的几种组合。 ,也是需要备案,在备案的身份里应选择"服务提供者",而不是“服务支持者”。
一、备案的对象不同互联网算法备案的对象:互联网算法备案全称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算法推荐服务 第二十四条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 三、备案要求不同互联网算法备案:要求企业在提供服务前,根据算法类型和应用领域,填报算法基础属性信息和详细属性信息,包括算法数据、模型、策略、风险与防范机制等,并提供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等。 四、备案流程不同互联网算法备案:审批单位是国家网信办,需要企业登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进行主体信息、算法信息和产品信息的填报,并通过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备案号。 五、备案所需的材料不同互联网算法备案所需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人、算法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3、提供产品及功能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服务形式、访问地址、服务对象等;4、提供算法信息包括算法类型
3.2 首次备案信息登记 首次登记备案信息,选择“备案信息登记”选项,依次填写主体信息、负责人信息和服务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 3.3 添加和变更备案信息 同一备案主体提供多项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可通过“备案信息变更”选项添加多个服务信息,也可对备案信息进行修改。 5、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总结下备案的程序和步骤: 备案的程序和步骤 5,参考 1),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 第3号 http://www.cac.gov.cn/2019-01/10/c_1123971164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备案与合规指南 https://www.8btc.com/article/346137 声明:本文旨在系统和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
算法备案的全称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为应对不良深度合成技术而导致的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沉迷推荐诱导等不合理应用,由网信办主导,与公安部、工信部、市监总局一起联合发布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后的具有强制性的备案制度,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推荐算法活动。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境内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清单》,包含以下服务的,需进行算法备案:1、具有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具有发动公众从事活动能力信息服务的应当进行备案;在对“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 登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进行备案。(https://beian.cac.gov.cn)六、算法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完成备案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提供公示信息链接”,即备案完成后应显著标识备案编号、公示信息链接。
但当算法拥有了影响我们思考和行动的能力时,它需要被规范吗? 算法备案就是我国给出的答案——这是互联网算法服务的“身份证”制度。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2022年施行)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施行) 二、哪些算法需要备案? —— 看看你的业务是否中招 算法备案并非“一刀切”,而是精准聚焦于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服务: 算法类型 典型场景 代表平台 个性化推送类 “猜你喜欢”、信息流推荐 抖音、淘宝 排序精选类 热搜榜单 变更与注销 信息变更: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 终止服务:2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 四、备案后要做什么? ,避免“踩雷” 建立信任:算法透明化增强用户信任度 责任明晰:解决“技术中立”下的责任缺口 六、最新动态速递(截至2025年8月) 算法备案进入AIGC时代!
产品最新动态:腾讯云TBaaS区块链服务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一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 消息来源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公告》,全文如下: 2019年 2月15日《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备案审核工作。 现公开发布第一批共197个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 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其他的都好说,这个《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是什么鬼啊。然后和腾讯平台客服 (腾讯社区开放平台 qq:800013811)一番沟通。 4、对用户账号和通讯群组名称、昵称、简介、备注、标识,信息发布、转发、评论和通讯群组等服务功能中违法有害信息的防范处置和有关记录保存措施。 3、通过日志留存设备记录用户账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网络源地址和目标地址、网络源端口、客户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同时日志留存设备提供基于时间、应用服务类型、IP地址、端口、账号为查询条件的查询功能;可以通过日志留存设备的查询模块 4、日志留存设备将对系统管理员日志备份数据的修改及删除操作进行记录,同时记录所有对重要服务器的访问记录; (1)提供黑名单功能,能够设置关键词、链接等; (2)提供拦截通知功能,对特定的网址和帖子进行拦截 (备注:1-6取自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 简书,我补充了7)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算法推荐规章制度,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需要,也是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的需要。 《规定》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算法推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推动算法推荐服务公正公平、规范透明,促进算法推荐服务向上向善,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为规范这些技术的应用,我国推行了算法备案制度——要求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平台,对自研或使用的关键算法进行登记报备,明确其用途、运行逻辑及潜在影响。 算法备案,是指网络运营者(如App开发者、网站运营方、服务平台等)向监管部门提交其使用的特定类型算法的基本信息、运行规则及安全措施,接受合规性审查的过程。 与大众常听说的“大模型备案”不同,算法备案更聚焦于日常互联网服务中的具体功能模块,比如:信息推荐类:短视频/新闻平台的“个性化推送”算法; 排序筛选类:电商平台的“商品排序”、招聘网站的“简历匹配”算法 明确责任主体,便于监管追责 当算法出现问题(如推送不良内容、调度不合理导致用户权益受损),备案信息能帮助监管部门快速定位责任方(是平台自研算法还是第三方服务?具体规则是什么?) 未来:从“备案”到“共治” 目前,算法备案已覆盖国内主要互联网平台(如社交、电商、出行等领域),但技术迭代仍在继续——未来的备案可能进一步细化,比如:针对“深度合成内容”(如AI生成的图片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七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6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发布新《规定》旨在进一步依法监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这里需要注意,新《规定》所指的应用程序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应用程序向用户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信息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即时通讯、新闻资讯、知识问答、论坛社区、网络直播、电子商务、 新《规定》所指的应用程序分发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程序发布、下载、动态加载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应用商店、快应用中心、互联网小程序平台、浏览器插件平台等类型。 针对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新《规定》提出应当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上架的应用程序实施分类管理,并按类别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备案应用程序。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算法推荐服务),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条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完成备案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网站、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提供公示信息链接。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未按照要求及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或者发生严重违法情形受到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关闭网站、终止服务等行政处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予以注销备案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七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落地,AIGC 大模型、个性化推荐、检索类算法上线前必须完成算法备案,不少研发团队卡在自评估报告撰写、算法技术文档落地、算法架构合规设计环节。 个性化推送类算法 技术特征:基于用户画像特征工程、协同过滤算法,单用户结果差异化,千人千面。 落地场景:信息流推荐引擎、电商个性化推荐服务,后端推荐服务公网对外开放即触发备案。 研发小结:判定核心看算法服务是否公网面向公众提供调用,私有化本地部署、企业内网闭环使用,无需算法备案。 未成年人保护、算法熔断机制(技术落地重点)未成年人:算法侧单独配置低龄内容过滤分支逻辑,区分成年 / 未成年用户输入分流;熔断:预留开关接口,异常场景可通过配置一键停用算法推理服务,写明熔断触发条件与技术实现 (自评估、架构说明),行政准备企业资质;7~10 个工作日:主体资质初审(企业信息备案);1~2 天:系统填报算法基础信息;45~60 天:网信复审(高风险大模型算法存在现场技术核查概率)。
根据网信办规定,含有生成合成类(深度合成)、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无论是否含有经营性质,都需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 法律法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一、需要做算法备案的主体具备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二 、如何判断自己的算法是否具有舆论属性(1)法规定义根据《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核心判断标准包括:是否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社会动员工具。 三、不具备舆论属性能做算法备案吗?相关法规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核心算法进行备案。 (2)面向B端的产品绝大多数 B 端产品并非仅针对个别几个人服务,它们有生产、传播信息的功能,有的还能组织一定人员完成特定活动,所以也需要完成算法备案。
为了让这些“隐形调度员”更规范、更可靠,我国推行了算法备案制度——要求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平台,对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用户权益的关键算法进行登记报备,说明其用途、运行规则及安全措施。 这不是限制技术发展,而是给技术服务制定“规则说明书”,让创新在可控的轨道上服务生活。算法备案到底管什么? 算法备案的对象,主要是互联网服务中那些与用户直接相关、可能影响权益的“功能型算法”。它们不一定是高深莫测的“黑科技”,而是渗透在日常细节里的“小逻辑”。目前主要覆盖以下几类常见场景:1. 备案明确了算法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自研还是第三方服务?具体规则是什么?),让监管和维权有据可依。算法备案具体怎么做? 未来:让技术服务更有温度 目前,算法备案已覆盖国内主流互联网平台(如社交、电商、出行、内容社区等领域),但技术仍在发展——未来的备案可能更细化,比如:针对“AI生成内容”(如商品图自动生成
在算法备案中,服务提供者跟技术支持者可大有不同,这两可不一样噢,今天就跟大家讲清楚。●服务提供者直接面向C端客户提供服务,不提供API接口的。 如APP、网站、网页、插件、应用等;服务提供者是面向终端客户的应用场景。比如文心一眼、豆包等,客户可以直接使用服务,如制作特效视频、与AI聊天等。 ●技术支持者技术支持者全名叫服务提供者;主要面向B端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提供API或SDK接口。是指负责算法的技术性开发方、技术开发方是算法的设计者、开发者,掌握算法的核心和运行规则。 总结:服务提供者就是让我们用户直接受益、可以直接去使用、享受各种AI服务的。而技术支持者是在背后默默支持企业的发展的,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备案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这两个角色的区别噢~
“广东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登记)信息公告”公布啦!快来看看你家的有没有上榜!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 截至8月8日,我省新增14款已完成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80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截至8月8日,我省新增6款已完成登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23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登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备案(登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