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核聚变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国内外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全球相继涌现核聚变能源发展“竞赛”热潮。在此背景下,我国亟须加速推动核聚变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抢占核聚变能源发展先机。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重要路径,成为当前国内核聚变领域工作部署中的重要任务。
当前全球可控核聚变已从实验室基础研究阶段,加速迈向工程化示范与商业化落地的关键窗口期,核聚变行业呈现出显著的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产业链延伸长、技术壁垒高等核心特征,同时衍生出高风险、重资产、超高复杂度等附加特性。这些综合特性决定了其与传统能源以及成熟新能源产业截然不同的产业化路径。美、欧、日等已建立完善的长期战略锚点,其核心特征表现为:通过立法保障研发连续性,利用公私联合基金引导长期资本入局,开放国家大科学装置等基础设施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并依托产业联盟连接实验室与工业巨头,构建起全产业链转化平台。
我国正依托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实现加速超车,顶层设计上,“十五五”规划已将核聚变定位由“科研攻关”升级为“工程验证与产业培育并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原子能法》的正式施行,核聚变能开发首次获得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在国际合作方面,深度参与ITER计划,通过对知识产权规则合理利用,掌握ITER计划信息和知识产权。加强对国内磁约束核聚变能专项的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引导国内承研单位加强顶层布局。在资金供给方面,为精准匹配核聚变长周期特性,积极培育“耐心资本”。总体而言,着力强化顶层设计与长期资本引导,推动核聚变从“实验室验证”迈向“商业化示范”的关键阶段。
未来,战略规划研究总院将充分发挥在服务核能产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转化、协同创新等方面的核心优势;科技部核聚变中心进一步强化国内核聚变能领域知识产权统筹管理,探索助力构建集政策、科研、产业、金融于一体的核聚变能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为加速推动核聚变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为能源安全与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