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放话:未来一年,凡是和汽车博主 "首席老撕机" 合作的车企,他都要重点盯质量。还补了一句:“放心,我不是黑公关,只说实实在在的问题”。
这就不对了,听着正气凛然,细想却根本站不住脚。
1、监督产品质量当然是好事,但监督对象应该是问题本身,不是“和谁合作”。车企请博主做商业合作,不等于为博主的任何私人言论背书,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两个人斗嘴吵架,就把与其有合作的第三方拉进黑名单重点关照,这可不是消费者维权,这是舆论诛连或敲诈,万万使不得!
2、“只说实实在在的问题”不等于没有风险。一个手握数百万粉丝的公众人物,专门圈定若干车企定向挑刺,哪怕每条瑕疵都真实,只要选择性放大、回避整体表现,就足以制造误导性印象。司法实践中,这种操作完全可能被认定为商业诋毁,万万使不得其二!
3、最关键的是动机。正常的质量监督,出发点是消费者权益,应当具有普适性、普遍性;而罗的触发条件是“你得罪了我”,这等于是把无辜的第三方当成向吵架对象施压的筹码,逼迫第三方站队切割,这本质上是用舆论影响力泄私愤、报私仇,这样的后果会很严重,万万使不得其三!
任何人都有批评权,但这种权利不可滥用,不能用来搞株连。监督的枪口应该对准问题,而不是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