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批集采现场谈判在盛夏的上海以一种猝不及防的速度召开并落幕。
这一次,没有砍价xx%的不忿,没有围标的质疑,也没有原研or仿制的争吵,只有一片片无声的沉默。
集采从来不缺博弈。
从4+7开始,每一批规则都在解决上一批留下的问题。但问题也在这里。所有难题都被要求在开标那一天、同一张报价表上得到答案,于是规则一层叠一层,原来一句“以量换价”就能讲明白的事,慢慢变成了只有企业准入、医院采购、法务和咨询团队才能拆开的多套算法。
比如本次集采最主要的旋律就是“保存量”:规则设置了“厂牌报量”和“参比制剂留存通道”两道规则,让“过往院内份额”成为影响集采带量的一个竞争因素。
政策的本意是为了“稳住临床用药的连续性”,但多数业内人把这个点解读成“保原研”。
而针对医院想要“某厂牌”、但企业落选的既有需求,增加的复活、二次确认、后续分配机制,虽然给了企业重新报价的机会,但“中选”与“量”拆开,不带量的采购,脱离了“集采”政策的本质初衷。
再比如本次集采为了兼顾基层的“零星量”需求,设置了医联体报量、以及“不锁定厂牌”的弹性规则。出发点是保障基层用药的供应链韧性,但在现有的带量采购框架之下,又让医疗机构多出来一道新的体系,需要更多填报、确认和衔接。
这次也为了防止极端低价和围标设立了新的规则,比如利用方差进行超低价识别、增加合理性说明,关联关系认定、委托生产穿透等机制,算是给此前集采出现的某些乱象打上了补丁,但也增加了大量认定核验工作。
到了实际执行,企业要算的早已不只是生产成本,还要算报量基础、入围顺位、规则通道、极端报价风险、关联关系和后续分配。
而医院端,既做临床判断,又做采购策略判断。当集采完成率成了医院考核的KPI,大量工作停留在系统填报、规则解释和事后调整上,真正服务临床的时间反而被挤压。
一项突如其来的主观性政策,每个利益相关方都照顾到的背后,一定是每个利益方都没照顾到。集采的规则越发复杂,就越发回到整个集采前的真实市场情况。
就拿“量”来说,带量本是集采的最核心要素,是政策用来和企业博弈的核心筹码,这几年一直在变化。
从4+7时代的纯粹按“通用名历史总量”瓜分市场;到后来的企业按中标价格降幅排位,降得越多,拿到市场越大;再到后来企业可以按保价顺位自己选市场;再到如今第11批、12批集采,既往量开始被放进分量逻辑。
于是,集采如今成为了:除了价格大砍一刀,在量的分配上基本已经完全回到集采前,“带量”基本成了虚设。如今对于企业来讲,更大的意义成了:买回来一个在市场上交易的“资格”。
政策每一步动作都有自己的出发点。
刚推出时,面对的是一个主要矛盾,就是砍掉“中间商”,规则清楚但粗暴;运行一段时间后,会冒出质量、供应、临床替代、原研留存、围标、地方执行差异等问题。
而每解决一个问题,就加一个条件、一个名单、一条通道。
久而久之,政策文件更厚,表格更多,系统更复杂,参与者更依赖专业解释。看上去更精细,实际执行却越来越不轻松。就会出现各种“上面的想法是好的,到下面执行就歪了”的情况。
这也不是集采独有的困境。很多招采政策后期都会碰到同一道题:规则是为了减少交易成本,还是把交易成本换了个地方?
临床连续性、基层可及性、质量和供应,都是绕不开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得各归各位:质量交给药监和常态化监管,供应交给产能、库存和违约机制,临床特殊需求走透明、有限、可退出的例外通道;采购规则只保留最少的一组任务——用公开的质量门槛、明确的约定量和可比较的价格完成交易。
无形的手该去做的,是划清边界和守好底线并处理失灵,剩下的应该交给市场。
集采最该警惕的,正是规则多到最后,谁都说不清它究竟奖励了什么,又约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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