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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美国专利加速方式已取消1种,新增2种,别搞错了!

还在用旧的方法加速美国专利吗?

美国专利加速体系已经发生了变化,从2025年7月开始:USPTO正式取消了曾广泛使用的Accelerated Examination(AE)。另外,又引入了新的2种加速方式。

美国专利加速方式已经由“4种”变成“5种”。

如果还按照旧的方式,不仅会错过加速机会进而直接影响授权节奏,甚至还会拖慢产品出海进度。

现在能走的加速方式是哪些?各自有什么适用条件?这篇文章一次说清楚。

前三种属于长期稳定、可以常规使用的加速通道;后两种则是USPTO近期推出的试点机制。

理解这一点,再去看具体路径,会更容易做出选择。

第一种: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

PPH是美国专利最常用的加速方式。

如果国内申请或PCT申请有授权前景,就可以以该国内申请或PCT申请,申请PPH加速。

何为有授权前景?比如,国内申请已获授权,或者PCT申请拿到了国际初步审查的正向意见。

|加速效果

通常请求PPH加速后,自加速请求通过日起6个月可以收到首次OA。

而不走PPH加速的常规美国发明专利,从正式递交到拿到首次OA,一般需要22.1个月之久。

整体来说,走PPH加速的美国专利申请,申请周期会明显缩短。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前期质控比较严格,递交的文件质量较高,一般半年内就能拿授权。

往期文章为大家分享过一个50天授权的案例:递交到授权仅用50天,该校企合作的美国专利申请跑出“加速度”!

|费用

免费。

|申请条件

PPH对美国专利的申请途径、落地方式均没有要求。

但申请PPH加速有两大前提,二者缺一不可。

一是,国内申请或PCT申请必须有授权前景。比如已获授权。

二是,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必须和该国内申请授权权要,或PCT申请的权要实质对应。比如,不能扩大保护范围。

第二种:优先审查(Track One)

Track One是目前美国最直接的加速方式。

申请人只需满足Track One的形式条件并缴纳官费,申请即可进入优先通道,加快审查。

如果想走Track One加速,既可以在递交专利申请时同步提出,也可以在后续提出RCE(继续审查请求)时提出。

|加速效果

通常请求Track One加速后,自请求通过日起1.9个月就可以收到首次OA。

自优先审查批准日起,5.2个月内收到最终审查决定。

|费用

Track One是收费加速项目,且价格不菲。

但好消息是,Track One根据申请人的实体身份,也有一些费用减免。其中:

大实体4515美元,小实体1806美元,微实体903美元。

注意:Track One的官费每年可能会动态调整,最新费用标准请查询USPTO官网。

|申请条件

Track One有严格的申请途径和落地方式限制。

首先,走直接申请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的美国专利,均适用Track One加速。

但通过PCT途径进美国的申请,落地方式不同,结果也不同:

• 如果以bypass方式落地,可以走Track One加速;

• 如果以371方式落地,不能走Track One加速。

这一点实务中非常容易踩坑。如果急着拿授权,又不符合走PPH的条件,那么走PCT途径的美国申请就不能以371方式落地,否则可能加速不了。

Track One还有年度受理数量限制,USPTO规定的上限为每年20000件。

取消了一种常用加速方式后,想必有很多申请都会转向走Track One加速,名额相比以前会更加紧张。

因此,在正式递交前,建议关注USPTO官网或EFS-Web公布的实时受理数据,确认是否仍有剩余的优先审查资格。

此外,Track One还有一些其他限制条件。

比如,申请文本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数量不得超过4项,权利要求的总数不得超过30项,并且不得包含多重权利要求。

第三种:基于年龄/健康的特殊审查

根据USPTO审查程序手册MPEP708.02的规定,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允许特定情形下进行“特殊审查”(Make Special):

1、发明人年龄较大(通常为65岁以上).

2、发明人存在严重健康问题可能没有办法经历完整的专利审查周期。

其加速请求一旦批准,案件将被优先处理,通常可以显著缩短排队时间。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优先审查请求既可以通过纸件方式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提交。不过,相比普通申请,需要额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以年龄为由提出请求,应提交能够证明年龄的有效证件;若以健康状况为由,则需提供医生出具的医疗证明或其他相关医学材料。

|费用

完全免费。

下面两种方式不同于上述三种“稳定通道“,是近年来USPTO推出的试点机制,同样存在明确的时间窗口和数量限制。能否使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赶上这一轮试点。

第四种:精简权利要求加速

2025年USPTO推出的试点项目,以严格限制权利要求的数量和结构,来换取优先审查机会。

目前试点的开放时间仅在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7日,截止条件是各技术中心受理约200件。

但不是所有新申请都能参与得,当前仅限于2025年10月27日之前提交的美国发明专利申请。

|加速效果

加速请求务必在分配审查员之前提出。

进入试点后,有机会在数月内获得首次审查意见,明显快于常规节奏。但该加速主要体现在首次OA之前,之后仍按正常程序推进。

|费用

需要缴纳加速请求费用:140美元(基于37 CFR §1.17(h))。

该费用属于petition fee,一旦提交,即使未被纳入试点也不会退还。

|申请条件

仅适用于基于35 U.S.C. §111(a)的新申请,以及基于巴黎公约进入美国的新申请;不适用于PCT途径进入美国的案件,也不适用于分案、续案和部分续案申请。

此外,如果该新申请主张了美国在先非临时申请或落地美国的PCT国际申请的优先权,也不符合试点资格;但主张美国临时申请或外国优先权(如中国)的则不受影响。

最需要注意的是:权利要求有限制——独立权利要求不得超过1项,总权利要求不得超过10项,不允许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且所有从属权利要求必须完整包含所依附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不能以从属形式变相扩大保护范围。

USPTO的官方例子供大家参考,如果权利要求1为“由A和B组成的装置”:

权利要求2写成“根据权1所述装置,还包括C”,则属于合规的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2写成“一种用于固定权1装置的紧固件”,由于未完整继承权1的全部技术特征,则不符合试点要求;

权利要求2写成“一种生产权1装置的方法”,由于改变了发明类别(装置方法),同样不符合试点要求。

整体来看,该试点属于典型的“名额制加速”,各技术中心受理数量有限,实际操作中名额较为紧张。建议在提交前关注USPTO公布的受理情况,如有适用空间,应尽早准备并提交请求,以避免因名额用尽而错失加速机会。

第五种:AI预检索加速

这是USPTO正在推进的自动检索试点项目(ASAP),通过AI进行一轮现有技术检索。

该试点在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开放,或在各技术中心达到约200件受理量时提前截止,总体规模约1600件。

跟上面4种不同,它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加速审查程序,不会直接让案件更快获得首次OA。

在正式审查开始前,AI预检索加速会生成自动检索结果通知(ASRN)给申请人,而申请人无需回复ASRN。申请人提前了解潜在的现有技术风险后,修改权利要求从而优化申请文件。

|加速效果

这一方式并不改变审查排队顺序,而是提前暴露问题。你通常等一年半载才看到的对比文件,现在通过SRN (自动检索结果通知书)几个月内就能看到。

从而显著减少驳回次数和降低审查往返,进而提高一次性通过的概率。在整体上实现变相加速

|费用

该试点项目目前免费

原本需要缴纳37 CFR §1.17(f)规定的费用,由USPTO自2026年3月23日起明确后,相关费用可以正式豁免。

因此,该阶段可以视为“零成本试点窗口期”。

不过未来该项目如果转为常规机制,不排除有恢复收费的可能。

|申请条件

仅适用于基于35 U.S.C. §111(a)的原始非临时申请,包括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的新申请。

不适用于PCT落地美国的案件,也不适用于继续申请、分案申请、部分续案、外观设计、植物专利及再颁申请等。

更多的话

实务中,可以常规使用的加速方式,主要还是PPH和Track One这两种。

“基于年龄/健康的特殊审查”由于适用条件严格,能够实际使用的情况相对有限;而新增的两种方式——精简权利要求加速和AI预检索加速,本质上都属于试点机制,均存在明确的时间窗口和数量限制,不一定能长期开放。

这也意味着,如果符合试点条件,应尽早评估并及时申请,否则一旦名额用尽或试点结束,将无法再使用;如果不具备试点条件或错过窗口,则仍需要回到PPH与Track One之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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