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经典阅读”和“田野调查”是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两个基本方法。一个优秀的社会科学工作者,需要具备在理论和实践创造性地建立联系的素养和能力。2020年以来,我们通过把学生组织起来,成立了“读书会”,既指导学生阅读人文社会科学经典著作,又带领学生深入田野一线开展社会调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我们将陆续分享一批读书会的同学们在读书和调查时的习作,以反映他们当前的所思所想。敬请读者多多帮助,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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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的《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又译《巨灵论》。
“利维坦”在《圣经》中代表的是一种大水怪,但在霍布斯的笔下,利维坦是人类改良了的水怪,进而创造了人类自己的国王。
那为什么书中关于利维坦的画面上有密密麻麻的人?
这意味着国王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体,而是由人类组成的,并且人人都是平等的。
《利维坦》,商务印书馆,图片来自网络。
《利维坦》共分为四编。其中,
第一篇是《论人类》。
霍布斯将人的生命看作一种机械的运动,认为“趋利避害、自我保存”是人的生命运动即人性的根本原则。
在没有任何政治权威的自然状态中,人们为了私利而争斗,呈现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第二篇是《论国家》。
主要论述自然状态中的人出于对死亡的畏惧,在理性指引下,相互间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将之交付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从而组成国家。
主权是国家的本质,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
臣民对主权者必须绝对服从,但又强调国家的作用在于保护个人的安全。
第三篇《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和第四篇《论黑暗王国》。
主要揭露、抨击罗马教会的腐败堕落、教皇侵犯世俗权力的行径,提出了政教合一、教权服从王权的主张。
《利维坦》,图片来自网络。
“利维坦”指一种威力无比的海兽,霍布斯以此比喻君主专制政体的国家。
该书主要论述作者的国家起源学说和社会政治思想。
他认为自我保存和追求幸福是人的本性,但在人人为敌的“自然状态”中不能够实现。
人们为了摆脱这种状态,便订立契约,国家由此产生。
他主张君主专制制度,强调王权高于教权。
此外,还阐述了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学说,揭露了经院哲学和宗教迷信的危害。
霍布斯认为人是生而平等自由的,因此,人类的自然状态就叫做享有充分的自然权利的状态。
“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相等”,
世界再没有比这现象更足以表达才智的平等分配。
由于人们能力的平等,彼此就会成为仇敌,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人们就设法控制或征服他人,相互疑惧,彼此争斗不已。
人天生是恶的,不断发生争执。
霍布斯说:
“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
第一是竞争,
第二是猜疑,
第三是荣誉”。
由于这些争执,便引起相互间漫无止境的掠夺,乃至于血腥屠杀,所谓“人对人像狼一样”的名言就是这样引申出来的。
他的结论是:
人的自然状态就是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在这种人人互相为敌的战争中,没有什么是不公道的。
因为当时没有公共的权力,没有法律就没有公道。
虽然自然状态下的人是平等的、绝对自由的,但这无疑是一个苦难的自然状态。
当然,霍布斯并不相信这种自然状态曾经真的普遍存在过,他只是作为一种理论上的推导。
霍布斯对人性的看法是非常的悲观的:
首先,人类是非常贪婪的,他们有无穷无尽的欲望并找各种方式来满足;
其次,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但是他的平等是指每一个人都有杀死对方的能力,从而导致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可能性被别人杀死。
因为霍布斯总结人类会因得利、安全与名誉互相残杀,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和人之间利益有冲突,肯定会拼的你死我活。
那么,如果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力量去管理这些人,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霍布斯提出了state of nature(自然状态)。
在这个状态下人类无法过上像我们现在这样的生活,每个人都将别人视为敌人,社会根本无法建立起来,公平公正的概念根本不存在,因为社会根本没有法规。
但是,在这个混乱状态下,人们还是有理智的,人不会试图毁灭自己,并且每个人都害怕死亡,催生出了自然定律。
霍布斯强调,
为使人类不致在互相残杀中被消灭,“必须寻找和平和遵守和平”。
能使人类竭力走出自然状态的,就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普遍法则
——自然法,它用来限制每个人基于本性与本能的自然权利,以便维护和平与秩序。
霍布斯说:
“自然律是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则,这种诫条或一般法则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生命或剥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其自然法的中心点是“自我保存”的个人主义。
霍布斯的主要目的是论述人类如何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的,也就是如何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的。
为此,他提出了十四条自然法原则,概括起来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他断定,自然法的原则和内容是能够被人遵守的,而且永恒不变。
因为自然法的根本原则和目的是“寻求和平”,而和平则是人们满足自己欲望所必需的,是不可改变的。
在自然状态下虽有自然法起调整作用,但人类要摆脱人与人的敌对状况,必须寻求能使大家畏惧并指导其行动以谋求共同利益的公共权力,社会契约是人类走出自然状态的必经之路。
人们通过订立契约,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集体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转化为一个意志。
于是,人们就把自己的自然权利转让给一个统治者来支配和管理,在他们之间建立起一种公共的权力,避免无穷的争斗,根据这种契约便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于是就形成了国家。
霍布斯其实更主张的是一个人掌权,因为这样更有效率,并且多人掌权可能导致权力在这组人之间分配不均,这个人即是利维坦,mortal god即人类自己创造的上帝,并且由人类构成,这个人有许多权力,目的是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但不能违背人们签订的契约,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
在这个国家里,人们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不能改变国家的形式;
不能夺去利维坦的权利;
不能反对利维坦的决定;
不能处罚利维坦;
利维坦能做任何为了维系和平和保护他的民众们的事情,包括决定什么书籍能在大众之间传播;
利维坦有权力制定规则;
利维坦有权力做出任何司法决定;
利维坦有权利宣布战争,如果他觉得这对维系长远和平有利;
利维坦有权力选择它的政府内部人员;
利维坦有权力奖励或者处罚任何人。
霍布斯的国家像是一个有着“独裁制度的民意国家”。
“独裁制度”是因为利维坦有着绝对权力统治人民,并有极大威慑力。
但是,利维坦本身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建成的,利维坦自己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此外,正如霍布斯一开始提到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个体,而利维坦则是这些平等个体集合而成的化身。
所以,利维坦的任何决策都等同于人民自己的决策。
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和权力学说对后世的政治学及政治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需要高度重视。
(作者:何晶晶,现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2024级本科生,指导老师:田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