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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威夷果是怎么跑到夏威夷的……

过年那会儿家里是准备了不少坚果,从瓜子山核桃到开心果一堆。但到年过完,发现最终都没什么人碰的就是夏威夷果。

有些人嫌弃它吃起来太油,过年已经吃的够油了,而且本身味道很寡淡,大家都不愿意为了没风味的东西而额外增加脂肪的摄入。

我寻思还有个原因,这玩意缺乏其他国产坚果那种小粒剥壳的社交属性。

对,这货一颗的热量就能到30大卡,属于吃两颗就白跑一公里那种类型。我是绝对不配吃的。

不过这货的名字很有误导性,夏威夷果并不是夏威夷原产,而是澳洲。就像荷兰豆也不是荷兰原产一样。

这货原产地就在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到新南威尔士东部的雨林带。

很显然,两脚兽是无法抵抗这种热量炸弹诱惑的,所以澳洲土著们自古就吃这东西。

现在咱们吃带壳夏威夷果一般都会有个开壳器,插进缝隙里一拧就好。但这已经是现代育种后让其壳变薄,然后干燥后用机器把壳夹出一条缝隙。

但1.0版的夏威夷果壳厚的一P,用核桃夹子都很难开。

所以那边的土著都是拿石头开,而且得注意她用了三块石头。

第一块当砧底,第二块压住夏威夷果,第三块锤第二块。

土著只是土,但不傻,这样能很好的固定圆滚滚的果子。不然用手直接去扶果子的话,难免砸到手。

或许这也是无数土著前辈砸过手之后给后代的建议……

当然也有一些头铁的土著,孜孜不倦的直接砸。在毁了无数双手之后终于在砧石上砸出了刚好能容纳坚果的洞,然后一代又一代的把这块砧石传了下去……

好了,抛开土著。接下来的事情要从19世纪中叶的澳大利亚说起。

那时候的欧洲人,刚刚踏上这片大陆没多久,整个人类状态大概是:

“这地方看起来什么都能吃,但也可能什么都不能吃。”

最早可能见到夏威夷果的人,是一个叫艾伦·坎宁安(Alan Cunningham)的,英国植物学家,探险家。

他在今天澳大利亚东海岸一带转悠的时候,发现了一种树。

他看了一眼,做出了一个非常经典的判断:

“这玩意儿……像栗子。”

于是他给它起了个名字:

“Moreton Bay Chestnut(莫顿湾栗子)”

问题在于——

他采的标本后来找不到了

以至于后来都不确定他看到的是不是夏威夷果。

换句话说:

第一位“发现者”,可能压根没发现对东西。

接下来登场的是更有名的一位:路德维希·莱希哈特(Ludwig Leichhardt),德国探险家,自然学家。1843年,他终于采到了“真正的”夏威夷果。

但问题来了:他采到的是有毒的那个种(M. ternifolia)

味道属于苦到爆炸那种。

于是欧洲人的第二个认知是:

“这东西不能吃。”

然后真正关键人物登场:

费迪南德·冯·穆勒(Ferdinand von Mueller)和他搭档沃尔特·希尔(Walter Hill)

1858年,他们正式做了一件大事:

把这种植物归类,给它一个学名。

于是,“Macadamia”这个夏威夷果的正式名字诞生了。

但他们研究的,还是那个苦的、不能吃的品种。

也就是说:

这个名字,是给“难吃版本”起的。

这里还得插一嘴,“Macadamia”不是地名,也不是土著语。

而是一个人名:

约翰·麦克亚当(John Macadam)

他是谁?

医生,法医,政治家,邮政总长,澳式橄榄球创始人之一,穆勒的挚友

一个标准的19世纪“全能型知识分子”。

但最魔幻的一点是:

他一辈子都没吃过夏威夷果。

至于为啥穆勒要用挚友的名字给这种澳洲坚果命名,我也不知道。他们俩之间可能有一段大家都想知道的故事。

夏威夷果真被编入食谱,其实发生在穆勒那个搭档身上。

当时,已经升为植物园主管沃尔特·希尔又收集到了一批更大的坚果。他做了一个非常合理的判断:

“之前那个是苦的,这个肯定也有毒。”

于是他对助手说:

“你负责把壳敲开,但千万别吃。”

然后剧情来了:

他发现助手在吃

而且吃得很开心

助手评价:

“很好吃。”

希尔:

于是他观察了几天——

助手没死

甚至活得很好

于是他自己尝了一口。

然后——

人类第一次意识到:这玩意儿其实很好吃。

一个澳大利亚原产的坚果。

被英国人弄丢。

被德国人采错。

以一个没吃过它的人的名字命名。

最后靠一个不听话的助手证明它能吃。

于是从1860年代开始,夏威夷果开始出现一种非常“澳式佛系”的命运:

有人种在花园里,有人种在农场边上,但问题在于,没有人认真把它当产业。

原因也很澳洲。

虫子太多(产量被吃掉一大半)

不会嫁接(好品种无法复制)

野生树的果子品种太杂,开盲盒似的(你家门口有两棵夏威夷果树,一棵是难吃的,另一棵也是难吃的。)

事情的变化,发生在一个非常不起眼的行为:

有人把种子寄出去了。

从1870年代开始,少量夏威夷果被送往一个地方——夏威夷

一开始用途也很朴素:给夏威夷甘蔗田当防风林

到1893年,一个叫Captain Jordan乔丹船长的人,在澳大利亚的黄金海岸内陆发现两棵坚果树上的果子很好吃。然后带了点果子回夏威夷,并将其种植在檀香山的一个大花园里 。

然后,奇迹发生了

这些树长起来之后,发生了两件关键事情:

它们很好吃(因为乔丹严选,这批果子就是稳定好吃)

不像澳洲野生树那样“开盲盒”:

夏威夷岛上就没什么本土的坚果,所以这批从澳洲过来的坚果立马就被拿去做“母本”。

既然开始玩商业化,那后来的操作就顺理成章了:

用它们育苗,嫁接,建立果园……

哦对,我写这篇文章的出发点是——在某乎上看到了这么一个恶臭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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