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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放宽对二手半导体生产设备的进口限制

越南科技部(Bộ Khoa học và Công nghệ)发布第30/2025号通知,放宽进口条件,允许企业进口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的半导体生产专用机械设备。

根据该通知,越南科技部就进口用于半导体制造及数字技术研发的二手产线与设备,出台多项具体指引。

依据新规,企业进口用于半导体生产的二手设备,其使用年限上限由原先的10年提高至20年,翻倍放宽;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则不设设备使用年限限制。

阮英俊先生,信息技术产业局质量管理部主任

越南科技部信息技术工业局(Cục Công nghiệp Công nghệ thông tin)代表阮英俊(Nguyễn Anh Tuấn)解释称,20年期限系经科技部实地调研,并广泛征询国内外半导体龙头企业及国内需求单位意见后确定。“20年这一标准,既契合当前技术发展水平,也符合我国产业实际需求。”他说。

但需强调:所有拟进口的二手设备,必须同时满足三项硬性门槛:

不属于越南《落后、低质或高污染技术目录》;

不在国家《禁止或限制转让技术目录》之列;

必须符合越南关于能源效率、劳动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与规范。

对于整条二手产线,除上述三项通用要求外,还需满足第四项关键指标——产能效率:即产线实际运行效率不得低于原设计产能的85%;同时,原材料、元器件及能源消耗率不得超过原设计值的115%。该局明确指出,此项规定旨在“杜绝引进过度老旧、效能低下或能耗过高的淘汰产线”。

进口用途不同,监管尺度亦有区分:用于教学科研的设备,虽不限制使用年限,但仍须满足能效与能耗标准;而用于商业生产的设备,则必须严格遵守20年年限红线。

主管部门表示,此举旨在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加大投入、升级实验平台——因半导体设备动辄数百万美元,采购成本极高。新政策目标正是让企业与科研单位“以可承受的投资,获得符合技术标准的先进装备”。阮英勇强调。

进口审批流程同步优化: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企业仅需提交合规文件及书面承诺,海关即可先行放行,后续由主管部门核查落实。

在放宽准入的同时,监管并未放松。若企业违规将申报用于科研的设备擅自投入生产,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责令全数退运,并面临追加行政处罚。

胡志明市高科技园区研发中心半导体实验室

此项政策出台之际,越南半导体产业正迎来历史性突破:1月中旬,Viettel在和乐高科技园区(Khu công nghệ cao Hòa Lạc)启动全国首座芯片制造厂建设,采用32纳米工艺,预计2028年开展试生产;1月底,FPT在北宁省(Bắc Ninh)投建的芯片封装与测试工厂正式启用,将于2026年内投入运营。

在1月29日上午举行的科技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副部长裴黄芳(Bùi Hoàng Phương)指出,越南已初步实现半导体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本土企业具备芯片设计能力,拥有自建晶圆厂,亦建成封装测试基地。

裴黄芳强调:“半导体是战略性核心技术,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特别重要意义’。这些举措,正是我们构筑自主半导体技术体系的第一块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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