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GitHub上主持了一个项目。
现在,它有一个自定义许可证(共享软件),但我将转到双许可证AGPLv3 +商业许可证。
我想了解一下我的软件的商业部分:
许多用户向我的存储库发送拉请求,以实现新特性或修复bug。现在我拥有这些公关的版权和所有权利。但是当我搬到AGPLv3或者以后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将处于这个许可之下。
这是否意味着当我出售我的软件时,我可以只使用商业许可证出售由我编写的部件,而我对用户编写的部件没有权利?
发布于 2015-01-27 20:25:29
在开放源码中,让贡献者同意明确版权状况的贡献协议并不少见。
您可以将其表述为贡献者保留版权的方式,这意味着没有每个贡献者的许可,许可证更改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或者你可以用一种他们把版权转让给你的方式来表达,这样你就可以在不同的许可下发布它。
这两种协议的模板都可以在http://www.harmonyagreements.org/上生成(协议文本本身是按照CC-by3.0授权的)。
许多开源贡献者不会同意放弃他们的权利,除非他们从你的项目开发中得到报酬或其他一些实际的好处,因为他们将充分意识到,当他们为一个具有双重许可的项目免费贡献时,他们本质上是为他人利益而工作的自由劳动者。
当项目的许可明确且不打算更改时,您不一定需要这样的协议,因为对每个人来说,这些都是项目工作的条件。你也不需要它,当你的项目是在一个非版权的自由和开放源码软件许可,如BSD或麻省理工学院,因为这些允许在专有许可下重新授权。
但是,当你试图在没有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版权从版权左转到非版权或所有权许可时,你就处于法律的边缘,因为贡献者是否转让了他们的版权,这是非常开放的。一个贡献者可能会有一个想法,即根据新的许可授权他们的工作,从而获得你所获得的利润的一部分。我不是律师,所以我无法估计他们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但是,无论他们是否成功,这样的讨论肯定不会对你的项目的声誉产生积极的影响。
发布于 2015-01-28 00:55:13
所以你的问题背后存在着对版权和许可的严重误解,这阻碍了我认为你在问的问题。
版权属于创造或发明某物的人。这是他们的标记,表明他们创建了Foo。请记住,版权可以自动分配给雇主在雇佣过程中。
许可是版权所有人为了允许他人合法使用他们(版权所有者)创造的作品而使用的东西。总括而言,持牌人是指持有许可证的人,而该许可证只不过是版权拥有人为使用版权人的创作而指定的条款和条件。
让我们来谈谈你问题的细节。
许多用户向我的存储库发送拉请求,以实现新特性或修复bug。现在我拥有这些公关的版权和所有权利。
除非你已经签署了版权转让协议,否则你就错了。建议修改代码库的贡献者拥有自己的修改,除非他们明确地将该权利分配给您作为项目所有者。也许他们有,也许他们没有;你没有在你的问题中提供足够的信息来表明他们已经分配了版权。同样,如果您没有签署来自不同贡献者的贡献者协议,您就不拥有他们的代码的版权。
..。但是当我搬到AGPLv3或者以后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将处于这个许可之下。
这是真的,但与版权的所有权完全无关。
这是否意味着当我出售我的软件时,我可以只使用商业许可证出售由我编写的部件,而我对用户编写的部件没有权利?
你很可能/可能会有问题。我愿意冒险说,你没有正式的贡献者协议到位,因此不拥有版权的外部贡献您的项目。如果没有这些协议,您对代码的要求就会变得模糊。
如果你确实有协议,那么事情是相当简单的。您拥有代码的版权,您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地重新授权。
如果您没有协议,那么您将不得不检查您正在使用的共享软件许可证,以及它如何影响代码库的再授权。有些许可(BSD,MIT)是非常宽松的,再许可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其他许可证的限制性更强,您将无法重新验证所提供的代码,因为现有的共享软件许可证不支持这一点。
https://softwareengineering.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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