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面向对象语言不太了解,但据我所见,似乎大多数基于类的面向对象语言都使用关键字new (或类似的语言)来创建对象。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语言(如JavaScript )甚至伪造了它。
从保持语法简单的角度来看,为什么不省略new关键字而只使用构造函数(通常与类同名)?
在构造函数的前缀加上new关键字时,是否涉及到任何语义考虑?
我注意到,在Scala中,如果您定义了一个case-class,您可以简单地使用构造函数(而不是前面的new )来创建一个对象,而对于其他类,您必须使用new。我不知道原因。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只是因为它可能是有关联的。
发布于 2015-01-03 12:20:23
据我所知,这只是一个C++拥有这种语法的问题(而且它需要一些语法,因为该语言当时还不足以支持将new T();作为库实现),然后继承。从内存中,Java继承了C++,JavaScript从Java继承了它,C#也继承了它。从那时起,它似乎已经成为相当标准。
从根本上说,它与使用大括号来表示作用域没有什么不同--它是从一个共同的祖先继承的。
https://softwareengineering.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67926
复制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