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NU GPLv3许可证,我有几个问题。我的应用程序是封闭的,我不打算实际向公众发布。然而,它确实会产生商业项目。使用根据上述许可许可的dll,并将其链接到生成这些商业产品的软件。
我只想澄清一下,因为软件实际上并不是被分发的--仅仅是软件生成的东西。因此,不需要发布源等。许可的dll不会以任何方式被修改。
第二,出于兴趣。当一个GNU GPLv3被商业软件使用时(假设这个软件已经发布了)。这一次,获得许可的材料是EXE,而不是.DLL,因此实际上没有链接到软件的代码。相反,该软件直接执行许可软件,并发送命令行样式参数,并使用exe返回的内容。是否必须发布源代码?
谢谢,我对这些许可证的领域还不熟悉,也有点困惑。
发布于 2014-08-02 13:38:42
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请参阅从GPL常见问题中摘录的这段节选:
只有当程序将其自身的一部分复制到输出中时。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请参阅GPL FAQ中的这段节选:
这取决于程序如何调用插件。例如,如果程序只使用简单的叉和exec来调用插件并与插件通信,那么插件是独立的程序,因此插件的许可证对主程序没有任何要求。如果程序动态地链接插件,并进行函数调用并共享数据结构,我们相信它们形成了一个程序,它必须被视为主程序和插件的扩展。为了使用GPL覆盖的插件,主程序必须在GPL或GPL兼容的自由软件许可下发布,当主程序被分发用于这些插件时,必须遵循GPL的条件。如果程序动态地链接插件,但它们之间的通信仅限于调用插件的“主”函数,并使用一些选项等待插件返回,这是一个边缘情况。
如果您想获得更详细的答案您的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联系自由软件基金会在许可( at )fsf(点)org解释您的确切用例。
我必须指出,我不是律师,只有律师才能负责任地就任何问题向您提供法律咨询,包括软件开发和分发。你可以冒着自己的风险使用这个答案中的信息,这样你就可以粗略地知道你所期望的是什么,但任何行动都是你的责任,除非你先咨询了一位律师。
https://softwareengineering.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5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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