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一个设备租给我们的客户端(运行12个VM的4个物理服务器)。
其中一台服务器公开一个网站,而该网站又使用其他VM。客户端无法访问VM或运行在它们上的软件。原因之一是我们处理机密文件(虽然通过秘密进行的安全并不是防御措施,但为什么要让攻击者更容易呢?)
因此,这些设备由我们拥有和维护,但客户可以通过网络访问。
我想使用GPLv3许可的库中的一些功能。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自己实现库,而不需要引用相关的库,但是我显然更喜欢使用现有的代码(以避免重新发明轮子)。
请注意,我们没有人是律师,是否有人能澄清,在他们的经验中,这是否算GPLv3定义下的分配?
发布于 2013-10-01 21:22:18
应用程序在服务器上运行。在GPLv3下,您将代码分发给在服务器上运行代码的人(自己),而不需要更进一步。这就是所谓的ASP漏洞。从GPLv3 3与软件即服务的角度看FSF提供的更多信息。
为了完整和对比,AGPL更进一步地说,应用程序是分发给那些运行web应用程序的人。如果库是根据AGPL获得许可的,则需要释放应用程序的源代码。
https://softwareengineering.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1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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