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历了一些与GPL相关的问题,最近的一个问题是:
我想看看这是怎么回事,所以请容忍我。我有一个简单的图形用户界面一个游戏的国际象棋。它基本上可以发送/接收命令到或从外部象棋引擎(即:通,水果等)。应用程序/图形用户界面本质上类似于XBoard ( http://www.gnu.org/software/xboard/ ),但是独立设计的。
在讨论了这个主题的许多线程之后,FSF似乎将动态链接到GPLv2库看作是一项派生工作,并且通过这样做,GPLv2扩展到了我的专有代码,并且我必须发布整个项目的源代码。其他法律先例表明了相反的情况,动态链接不会导致GPL的“病毒”效应传播到我的专有代码。
由于没有官方共识可以对动态联系问题提供“快速而硬”的答案,这是否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替代办法:
这种做法是否允许我做以下工作:
谢谢。
编辑:为了它的价值,这是因为我可以保持我自己的代码,因为我可能想重复使用我的一些渲染代码在其他独立的项目。这不是一个商业尝试,只是写一个廉价的用户界面,有效地“包装”别人的引擎,并从他们的辛勤工作中获利。最后,我编写了我自己的简单象棋引擎(实际上只是一个合法的移动验证器),而不是使用GPL‘’ed组件。
发布于 2012-10-09 20:39:29
看看这。
相比之下,管道、套接字和命令行参数通常是两个独立程序之间使用的通信机制.因此,当它们用于通信时,模块通常是单独的程序。但是如果通信的语义足够亲密,交换复杂的内部数据结构,这也可以作为将这两个部分合并成一个更大程序的基础。
根据这一点,GNU并不认为通过管道进行通信是一种派生的工作,无论如何,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
发布于 2012-10-09 21:49:33
不,我认为把GPL软件整合到你的封闭项目中是不道德的。任何以试图“绕过”GPL开始的操作都可能违反了GPL的精神。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如果您的软件运行GPL代码,那么您的软件应该是GPL。这是FSF正试图建立的一种互让关系。
但是为了缓和言辞,专利项目确实可以使用GPL'd软件,只要它们“处于适当的长度”。您的代码可以在GPL的操作系统上运行,您的代码可以请求GPL的服务器提供的网页,您的专有用户界面甚至可以调用象棋程序来选择下一步。但是,如果您包括GPL'd国际象棋引擎,您必须包括许可证,并使象棋引擎源代码可用。你可以改变国际象棋引擎,但是如果你特别地让它只有你的UI才能使用它,你就违反了GPL。
即便如此,如果你从GPL代码中获利..。来吧,伙计,为社区做点贡献。
https://softwareengineering.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6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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