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式评价术语主要涉及可用性领域,尤其是雅各布·尼尔森( Jakob )提出的10个可用性启发式算法。在信息安全领域,我们有Saltzer和Schroeder的安全原则,NIST 800-14中普遍接受的系统安全原则等等。这些安全原则是否可以称为“启发式”,因为它们是通用的(链接)?我们根据这些原则评估实践的活动可以称为“启发式评估”吗?
基于这个链接,启发式算法可以有助记符。那么,安全助记符,如中情局,大步等等,可以被称为“启发式”吗?
发布于 2016-09-21 13:38:48
在安全领域,这不是典型的术语或实践。人们将寻找的术语属于“要求”或“标准”或“原则”,而根据这些原则进行的评价可称为“差距分析”和类似的术语。
术语上的差异与实际工作中的不同相吻合。在安全方面,针对这些标准或需求的工作主要是关于执行领域中的活动,而在可用性方面,工作则更多地是在发现领域。
还请注意,根据定义,最安全的系统是可用性为零的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安全性和可用性是相互冲突的目标。在新出现的“可用安全性”实践中,发现更安全模式的启发式方法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https://securit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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