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B根据SAQ准则接受信用卡信息,并从支付服务提供商P获得令牌T。该令牌现在需要(由B)发送给合作伙伴P1、P2或P3。为他们向B的客户收费,为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
这是可行的方案吗?换句话说,企业是否可以直接转发令牌,让合作伙伴添加事务信息以进行处理?如果不是,实质上作为中介的业务如何通过合作伙伴进行支付?
发布于 2016-08-30 10:47:52
我们将要使用的解决方案是将EOD文件中的令牌发送回带有合作伙伴信息的支付提供者。合伙人必须与付款提供的关系。支付提供者将为合作伙伴创建一个新的令牌,用于支付处理。
发布于 2016-08-05 13:59:38
这是可行的方案吗?换句话说,企业是否可以直接转发令牌,让合作伙伴添加事务信息以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不是因为DSS禁止共享令牌,而是因为令牌只在处理器和商家之间的关系中有用。随机方P1 - P3不能将令牌呈现给处理器,并让处理器对其做任何事情;它们本身必须与该处理器有业务关系。处理器提供给一个商家的令牌可能不能移植到使用同一提供者的其他商家。
如果不是,实质上作为中介的业务如何通过合作伙伴进行支付?
听起来你在寻找类似于付款促进者,或者PayFac*的模型。它允许商家B充当P1/P2/P3 (该模型中的“子商人”)和处理器P之间的中间人。PayFac B一般会在B的支持下为子商家提供接口,通过处理器P路由他们的支付流,然后从P中获取汇总的货币分配,并将正确的细分分配到P1/P2/P3。卡片数据和令牌将保留在B中;P1/P2/P3的客户将通过B进行未来的事务(通常不太明显他们正在这样做)。
"支付网关“是你可能听到的描述支付促进者的术语之一,不过我要提醒的是,”支付网关“这个短语也包含了许多不同的非PayFac设置,对不同的人来说意味着不同的事情。
从本质上说,P1/P2/P3正在将处理卡的复杂性移交给PayFac,B,但它们通过接受卡片来实现业务的好处。
*PayFac是这种设置的Vantiv术语;我不知道是否有通用术语,或者竞争产品的名称是什么。坦白说我是Vantiv的雇员。把这个例子限制在Vantiv上是我无知的标志,而不是偏见本身:)。如果有人在评论中提到了相互竞争的等价物,我很乐意把它们放到答案中去。
发布于 2016-08-04 21:49:49
根据我在PCI和CC方面的经验,基于以下原因,答案是否定的:
在您的场景中,如果消费者订单订购的服务比需要由多个合作伙伴执行的服务,他们应该要么:
令牌通常是为跟踪目的使用Merchant派生的。
注:我认为合作伙伴指的是共享共同利益的单独公司/为彼此提供服务的消费者。如果你实际上有一个实体,被供应商识别为商人,你的场景变得更有可能,但我认为你仍然会打破SAQ。
编辑:
我知道令牌不是CHD,我的意思是它们仍然需要得到保护,而且由于我这是SAQ特有的,令牌不能转让以满足该准则。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被放置在SAQ或D中。
https://securit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2990
复制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