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考虑出售我编写的Django应用程序的集合,这些应用程序提供了Facebook游戏的基本功能,但我也在考虑在GNU Affero GPL下发布它。
我阅读了Affero GPL,并在额外的子句中指定修改后的工作版本必须在相同的许可下分发。我想知道的是,衍生作品是否必须在GNU许可下发布,即使它们没有修改原始版本?假设有人可以使用我的项目,并在单独的Django应用程序中添加他们自己的一些特性;他们编写的依赖于我的软件的新应用程序是否也必须在Affero许可下发布?
发布于 2011-08-05 20:27:17
通常,衍生产品也必须在AGPL下获得许可,但对于什么是衍生产品,还有一些争论的余地。如果一项工作充当AGPL代码与之通信的单独服务(不共享进程地址空间),并且这种服务可以合理地被替代,那么它可能被认为是一项新工作,而不是派生的工作。大多数django“应用程序”都是组合工作的--它们共享相同的进程空间,这正是GPL许可证认为是组合工作的地方。
发布于 2011-08-13 13:38:16
任何包含AGPL所涵盖的代码(即派生工作)中足够的可保护表达式的工作都必须在分发时释放其源代码。这类工作是“以方案为基础的工作”。
https://softwareengineering.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8954
复制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