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一点帮助。
我发现,在过去的视图中,用户删除或移动不可移动的共享上的数据。
我需要更改顶层文件夹的权限,并将继承应用于较低级别的文件夹。用户必须仍然能够创建、更改文件夹/文件名、对其进行读写、列出文件夹内容,但不能删除任何内容。
我确实调查过了,现在我有点被困住了。如果选择“拒绝访问删除/删除子文件夹和文件”,则不能删除它(这正是我想要的),但当选择该选项时,您不能更改刚才创建的文件夹名称(它停留在“新建文件夹”名称)或任何其他已经创建的文件夹。所有其他选项都标记为允许访问。
打开修改属性也没有帮助。您仍然不能更改文件夹名。
有没有人能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发布于 2009-10-27 12:52:41
使用NTFS权限来做您想做的事情,您不会满意的。保存更改后的文档时,某些程序(特别是各种Microsoft程序)将创建临时文件以保存新文档,然后删除原始文件并重命名临时文件。一个这样的计划会给你的计划带来麻烦。
如果用户可以修改现有的文件,他们总是可以将文件截断为零字节,有效地删除它,如果实际上没有删除它。
听起来,使用版本控制系统(如文档控制系统或版本控制系统),而不是仅仅使用共享的文件系统文件夹,会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https://serverfault.com/questions/7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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