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RFC7644和RFC7643,有几个问题。
第一:如何提供应享权利?我看到对于供应组和用户有一种默认的方法。这包括一种非常简单的机制,用于提供用户在组中的成员身份、他们拥有的权利以及他们所拥有的角色。
我还看到,在供应期间,有一种创建包含成员的组的机制。
我没有看到的是一个内置的机制,用于创建一个组,并将权利链接到它(或者创建权利,然后链接到组)。
是否需要为组构建自定义架构扩展?是否需要为应享权利构建自定义架构?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准确地创建自定义扩展和模式?RFCs对于如何做到这一点非常模糊,同时又符合他们的标准。
发布于 2017-06-12 17:38:06
在重新阅读了SCIM标准之后,我至少对问题的第一部分有了答案.
“组”资源用于支持基于公共组或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模型的表达,尽管未定义明确的授权模型。它的意图是由服务提供者定义组成员的语义,以及作为成员关系而授予的任何行为或授权;这些都被认为超出了本规范的范围。
这意味着,通过成员资格授予的权利超出了SCIM的范围。如果您想提供权利(或非组角色),您需要自己实现它,或者构建一个自定义模式扩展/自定义模式。
不幸的是,RFC还没有给出你将如何做最后一点。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4450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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