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查看MySQL文档,以了解如何授予用户创建和删除其他用户的能力。给出的示例用于创建和删除数据库和表。
授予分配给用户的所有权限是否也意味着他们可以创建和删除其他用户?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还有任何其他的GRANT特权允许这样做,而不自动使用户成为超级用户?还是进程首先让他们成为超级用户,然后撤销特定的权限?
发布于 2016-03-11 07:06:25
若要使用DROP,必须具有mysql数据库的全局CREATE权限或DELETE权限。 http://dev.mysql.com/doc/refman/5.7/en/drop-user.html 若要使用第一个REVOKE语法,必须具有GRANT选项特权,并且必须具有要撤消的权限。 http://dev.mysql.com/doc/refman/5.7/en/revoke.html
GRANT OPTION特权不是GRANT ALL PRIVILEGES ...的一部分。它必须在GRANT语句... WITH GRANT OPTION的末尾指定。此权限允许拥有该权限的用户授予该用户所拥有的任何特权.给其他用户。或者撤销他们。(你不能授予你,你自己,缺乏的特权.或撤销其中一个,如上文所述。)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592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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