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并喜欢以规范模块名称作为记录器名称的记录器分层结构的思想。但我不知道如何把所有的事情都联系起来。假设我有应用程序
package1.subpackage1.module1和
package2.subpackage2.module2.
现在,我想为所有人定义一个处理程序和一个格式化程序。但我不想枚举所有模块的记录器并分别设置它们。似乎所有模块记录器都应该自动地附加到“主”记录器上,在这里定义了唯一的处理程序。如何做到这一点?
发布于 2015-12-16 21:25:13
好吧我找到答案了。所有记录器的主父程序都是根记录器--它的名称不出现在规范名称中。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432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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