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能是:
fstream open_user_file() const
{
...
}但是我的编译器抱怨fstream复制构造函数被隐式删除。假设编译器执行RVO,为什么选择复制构造函数而不是移动构造函数?
否则,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发布于 2014-04-21 03:44:50
目前所接受的答案是错误的。
当返回具有自动存储的局部变量时,其类型与函数的声明返回类型相同,则有两个阶段处理:
fstream open_user_file() const
{
fstream f;
/*...*/
return f;
}这意味着如果f是可移动的,这将是返回f的首选(可能是省略的)。否则,如果f是可复制的,则将执行(并可能被省略)以返回f。否则,无法从此函数返回f,将导致编译时错误。
唯一的情况是:
return std::move(f);应该帮助是当实现是错误的。在符合规范的实现中,fstream是可移动的,并且:
return f;会是最优的。如果f不可移动,那么:
return std::move(f);不会对符合标准的实现有所帮助。如果在符合标准的实现中进行编码,则会产生悲观的效果,因为它会抑制RVO。
gcc 4.8没有实现可移动的溪流(而且流是不可复制的)。这就是你问题的根源。在C++98、C++03和gcc 4.8中,流不能从函数返回。在C++11,他们是。
发布于 2014-04-19 23:18:14
即使复制构造函数有副作用,实现也可能省略返回语句导致的复制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只需显式地移动。
fstream open_user_file() const
{
fstream f;
/*...*/
return std::move(f);
}当满足某些条件时,即使为复制/移动操作选择的构造函数和/或对象的析构函数具有副作用,也允许实现省略类对象的复制/移动构造。
..。
它说,复制构造函数必须是可访问的:
当复制操作的省略条件满足或将满足以下事实时,除非源对象是函数参数,而且要复制的对象由lvalue指定,则首先执行重载解析以选择副本的构造函数,就好像该对象是由rvalue指定的一样。如果重载解析失败,或者所选构造函数的第一个参数的类型不是对象类型的rvalue引用(可能是cv限定的),则再次执行重载解析,将对象视为lvalue。[注意:无论复制是否会发生,这个两阶段重载解析都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省略,它将确定要调用的构造函数,并且即使调用被省略,所选的构造函数也必须是可访问的。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317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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