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研究所有正常形式之间的区别,直到我从关系数据库理论中五种范式的简易指南中发现了以下情况
我们不尝试全面阐述第五范式,而是用一个常用的例子来说明中心概念,即涉及代理、公司和产品的概念。如果代理代表公司,公司生产产品,代理商销售产品,那么我们可能需要记录哪个代理为哪个公司销售哪种产品。这种信息可以保存在一种记录类型中,有三个字段:
-----------------------------
| AGENT | COMPANY | PRODUCT |
|-------+---------+---------|
| Smith | Ford | car |
| Smith | GM | truck |
-----------------------------这个表格在一般情况下是必要的。例如,虽然史密斯代理销售福特制造的汽车和通用汽车制造的卡车,但他不出售福特卡车或通用汽车。因此,我们需要三个字段的组合来知道哪些组合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
基本上,这个表在4NF中,因为它在3NF中(所有属性都依赖于候选键(在本例中为3),而且表并不意味着多值依赖关系。但是,这个表现在是否也在5NF中,尽管它没有被分解(因为它由于信息的丢失而不能被进一步分解)?
发布于 2014-04-09 15:57:45
在5NF里。
你的短语“它没有分解”和“它不能进一步分解”并不意味着同样的事情。你应该仔细阅读你在肯特贝克的文章中引用的段落和例子。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296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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