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为什么QuickSelect被认为是从n个大小的、未排序的集合中寻找任意元素的一个很好的执行算法。我的意思是,当你一个一个地遍历所有元素,直到找到想要的元素时,它进行了O(n)的比较--这是快速选择的最佳情况,也更容易。
我是不是漏掉了一些重要的东西?有什么情况下QiuckSelect比线性搜索表现更好吗?
发布于 2015-02-04 18:35:26
平均而言,QuickSelect在未排序数组中查找k个最小(最大)数(项)的情况更好。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16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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