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我的项目中,在DOM/HTML中呈现的所有UI组件都被存储/管理为组件类型的Javascript对象。
每个ComponentListener组件对象都包含一个类,该类侦听来自DOM/HTML呈现的事件,并侦听可能从EventController.接收到的组件触发的 events 。
EventController只是另一个Javascript类,它实现了集中式发布者/订阅者模式(或者如果您愿意的话,集中的Subject/观察者模式)...to促进解耦。
ComponentListener的定义如下:
定义:
一个对象,它接收父组件对象的事件,从EventController. DOM中的托管元素(由父组件对象管理)接收事件,或者从接收事件。
例如:
ComponentListener的一个实例,它的onMouseEnter方法可能在鼠标进入表示其侦听事件的组件对象的元素时调用。
问题:
我对ComponentListener的定义是否被定义为另一个术语而不是侦听器?或者我是关于的“点对点”,把它定义为ComponentListener?
发布于 2009-03-05 17:44:17
侦听器侦听events,而不是组件。组件生成事件。如果你搜索事件侦听器,我相信你会找到有趣的材料。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615749
复制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