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的用例场景
永远绿色家园PVT有限公司(EGH)出售房屋。想要卖掉房子的人会和EGH签订合同,并提供有关他们房子的信息。该信息由EGH保存在数据库中,其中一部分信息被发送到所有房地产代理使用的全市多重上市服务。EGH与两种类型的潜在买家一起工作。有些购房者对某一套房子感兴趣。在这种情况下,EGH从它的数据库中打印信息,房地产代理用来帮助将房子展示给买方(这个过程超出了要建模的系统的范围)。其他购房者在寻找符合他们需求的房子时征求EGH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完成输入买方数据库的买方信息表,EGH房地产经纪人使用其信息搜索EGH的数据库和满足其需要的房屋的多重挂牌服务。这些搜索结果被打印出来,用来帮助房地产经纪人向买家展示房屋。
在描述中有对买家类型的描述。
我想知道这两种类型的买家是否都映射在用例图中。如果是,如何绘制它们的地图?
下面是我绘制的用例图:

如果有.请帮我纠正我的图表中的任何问题。
发布于 2020-04-05 15:38:56
这两种买家
事实上,你做得很好:叙述中使用的两种买家只是介绍了不同的方式来使用正在考虑的系统。
它们并不对应于不同的角色:对一套房子感兴趣的买家可能会提供他/她的信息来查看其他房子。相反,收到清单的买方以后可能对特定的房屋感兴趣。
在房地产业务中,两类买家之间的区别在于,特定的利益一般会导致对所提供的房地产进行更详细的描述,这可能导致访问,并最终导致交易。
真正的演员是什么?
现在,严格地说,阅读叙述,我不确定买卖双方是否使用了这个系统。他们似乎与一个房地产经纪人互动,卖方将与其签署合同,或(潜在的)买方可能会获得信息。
当然,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与web服务的交互。但故事中写道:"EGH从其数据库中打印信息,由房地产经纪人用来帮助向买家展示房子“。同样,“买方填写买方信息表并输入买方数据库”的措词表明,“输入”似乎意味着“由办事员输入”。
因此,您确实需要澄清主题是什么,即正在考虑的系统--用例的。行为者名单将取决于此。
正在考虑中的制度
如果主题是真实生成程序的内部软件应用程序,我只看到三个参与者(因为卖家和买家不与系统交互):
如果这是一个由真实开发者提供的互联网服务,买卖双方都可以与之互动,那么你的行为者将是正确的(不过,错过了上市服务)。
如果是房地产代理本身(也就是像艾瓦尔·雅各布森在他的著作“对象优势:业务流程重组与对象技术”和RUP中提出的那样)中提出的,那么焦点就会发生变化,而且我们只会有房地产中介以外的参与者(因此没有职员,没有代理):卖方、买方、经营上市服务的公司。
发布于 2020-04-04 08:45:46
总的来说,我认为你的图表是清晰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你可以轻易地离开它,就像IMHO一样,因为它传达了信息。理论上,单个买方可以与其中一个或两个用例交互(我假设),因此它很可能是正确的。
然而,如果您想要区分两种类型的买家,那么您可以使用概括,如您的帖子标题建议。这取决于你想传达什么,为什么和谁真正的。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6101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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