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尝试构建一个.pyi存根文件包,以便与类型注释一起使用。我有这样的结构:
m/
__init__.pyi
sub.pyi这样做是可行的:
>>> import m情况并非如此(包括Python 3.10中的内容):
>>> import m.sub
ModuleNotFoundError: No module named 'm.sub'如果我将sub.pyi重命名为sub.py,那么我可以import m.sub。对于在哪里可以使用.pyi文件,或者我是否可以制作多文件存根包,我有什么误解?
发布于 2022-02-14 13:23:23
cf PEP 484 -类型提示:
虽然存根文件在语法上是有效的Python模块,但它们使用
.pyi扩展名来将存根文件与相应的实际模块保持在同一个目录中。这也强化了一个概念,即不应该期望存根文件的运行时行为。
.pyi文件不是用于Python解释器本身,而是由类型检查工具使用。
默认情况下,Python 装载机不会查找.pyi文件,因此无法导入它们。但是您可以导入一个包(它的名称与您要导入的目录相匹配)。这就是你犯错的原因。
查看PyCharm包含的存根文件,它所做的唯一import是实际的.py文件,而不是.pyi文件。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7110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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