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使用application/javascript和application/ecmascript哪个更好,以及对于其他语言,我是否应该使用application/languagename而不是text/languagename。
发布于 2012-04-07 02:31:58
官方上,IANA (official MIME type registry的保管者)将text/javascript和text/ecmascript列为过时(通过RFC 4329)。
在这两者中,使用application/javascript是最简单的。application/ecmascript的使用带来了更严格的字符编码要求和更少的容错处理,如4329中所述。
实际上,如果你想让它work in IE,你必须使用text/javascript。
另外,我的建议是完全跳过<script>标记的type属性。没有它,每个浏览器都能很好地运行JS。(不过,您仍然需要使用text/javascript的HTTP Content-Type来提供.js文件。)
发布于 2012-04-07 02:39:26
Douglas在许多场合写道,他更喜欢没有属性的纯脚本标记。论点是这样的:
“这个脚本块使用language属性。这是微软为了支持VBScript而引入的特性。然后Netscape采用它来支持它自己的非标准偏差。W3C没有采用language属性,取而代之的是接受MIME类型的类型属性。不幸的是,MIME类型没有标准化,所以有时是"text/javascript”或"application/ecmascript“或其他。
幸运的是,所有浏览器都会选择JavaScript作为默认编程语言,因此最好是直接编写<script>。它是最小的,而且可以在大多数浏览器上运行。
参考:The Elements of JavaScript Style - Part 1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1004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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