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类的定义中,x是static。我应该这样使用x:
class_name::x;而不是instance_of_class.x;
我的问题是,后者也是合法的吗?或者只是不正确?
谢谢。
发布于 2012-02-10 05:44:46
这是合法且正确的,但普遍的共识是使用作用域解析操作符。
class_name::x而不是
instance.x发布于 2012-02-10 05:58:36
两者都是有效的。首选使用第一种方法的原因是让代码的读者理解该成员是静态的,并且属于整个对象类,而不是每个特定的实例。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9219256
复制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