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本关于Scheme的书,其中一些提到了let和letrec,但没有一本书会给出令人信服的示例(我的意思是,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我会使用其中一个而不是另一个)。有没有这样的例子,letrec/named let确实比内部定义,甚至外部辅助过程更好呢?
发布于 2010-09-18 05:48:04
你使用哪一个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格。
我发现自己并不经常使用letrec,只是更喜欢内部定义。我确实经常使用命名let来编写尾递归循环,类似于这个无意义的循环。
(let loop ((var init) (other-var other-init))
(cond
((done? var) var)
((finished? other-var) other-var)
(else (loop (modify var) (manipulate other-var)))))您也可以使用letrec或内部定义来做同样的事情,但我发现这是最容易理解的。
当宏扩展到您不想创建定义的位置时,letrec会很有用。
发布于 2010-09-18 15:45:22
对于这两种形式之间的差异,您能找到的最好的解释可能是this。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73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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