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部门的网站上工作,这个网站需要符合标准(xhtml 1.0过渡版),但嵌入式flash总是破坏验证。我们使用<embed>标签,因为我们需要支持大多数主流浏览器。
我们不能使用外部工具,因为网站是通过系统管理的,管理员不喜欢我们添加额外的工具(如JavaScript库等),这可能会干扰他们的模板引擎。
object标签的支持范围有多广?只使用<object>标记并同时删除<embed>标记是否安全?
发布于 2010-02-13 02:16:26
<embed>在XHTML1.0和HTML4中是无效的,但是它是valid in HTML5,所以您可以切换到HTML5文档类型并遵循该标准。
如上所述,Flash Satay在A List article上的文章很好地解释了如何使用<object>标签。并不是哪种浏览器支持<object> (我想只有网景4不支持),更多的是浏览器对嵌入<object>的Flash的支持方式的不同,把一切都搞砸了。
一定要读一读这篇文章。它有你可以使用的代码和所有的东西。简而言之,<object>本身运行良好,除非你想让Flash电影在完全下载之前开始播放。然后,您需要另一个Flash电影来充当包装器。
发布于 2010-02-13 02:11:10
最好使用http://code.google.com/p/swfobject/,它可以解决浏览器兼容性问题。
Google suggests using swfobject也是如此。
发布于 2010-02-13 02:12:57
<embed>标记不是有效的标记。<object>标记是。Cherouvim是正确的,swfobject将为您处理所有这些问题。我强烈推荐它。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225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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