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用真值表和prolog程序在形式逻辑中进行分解证明,我的实验结果是不同的,我想知道为什么。
简单地说,问题是: 1.如果有人看着斗士的眼睛,他会生气的。2.如果拳击手生气了,他就会出拳。
如果拳击手拳打脚踢,有没有人看着拳击手的眼睛?
“拳击”是结论,我们知道当结论为真时,前提可能是假的,也可能是真的,因此我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但是,以下SWI prolog程序返回true:
eyes:-angry.
angry:-punch.
punch.
?-eyes.
True也是
aggregate_all(count, (eyes), Count)
1有人能解释一下吗?
发布于 2015-07-25 03:31:23
记住,Prolog中的:-应该看起来像一个箭头--一个从右到左的箭头,就像<==。(我们实际上不使用箭头,因此用户可以自由定义自定义运算符,并将其用于自己的目的,而不会干扰常规的Prolog代码。)
因此,所有的箭头都指向错误的方向。你的意思可能是:
angry(true) :- eyes(true).
punch(true) :- angry(true).我为这些谓词引入了一个布尔参数,这样您就可以使用不同的参数,而不必担心(不)是否存在任何谓词。
例如,如果向这些子句中添加:
eyes(true).然后你就会得到:
?- punch(T).
T = true.但是,如果您改为添加:
eyes(false).然后你就会得到:
?- punch(T).
false.这表明,是的,一定有人看过那个人的眼睛。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161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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