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啊,照你这么说,开源项目不挣钱,为啥国外有那么多成功的开源项目呢?”这个问题非常好,但是问题本身存在一点偏见,因为国外开源项目是挣钱的,而且能够挣大钱。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个深水区逻辑,还是举个例子吧。
Mysql数据库大家肯定都不陌生,Mysql于1994年诞生于欧洲,2008年被Sun收购,成交金额为10亿美金。

看看Mysql的发展历史,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搞清楚:
1.从1994到2008年,10多年的时间,mysql一直让大家免费使用,它靠什么资金活下去的。
2.Sun疯了吗?花10亿美金?2008年的10亿美金啊,那个年代美金可比现在值钱多了。把mysql所有在职员工全部薪资翻10倍,这些人会不来Sun工作?再投入点钱,重新写一套mysql不就行了?凭借Sun当年影响力,还怕市场不认可?我敢说,挖人+重构产品+市场推广,1年时间不用1亿美金,肯定能完成。
这两个问题其实核心关键在于美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优势,由于这个优势造成了,从1995到2008年之间N多投资者敢真金白银的投入Mysql这个项目,而且没有顾虑,因为他们知道将来能挣大钱。也是由于这个法律优势造成Sun不敢实行“挖人+重构产品+市场推广”的廉价策略。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1.Mysql创业团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并且获得丰厚的汇报,给其他创业者树立了榜样。
2.Mysql 的投资者,获取了丰厚的回报,这个投资太值了。下次这种项目一定要再投。
3.Sun花费巨资的同时获取了Mysql,填补了Sun公司数据库软件产品线的空白。
正是这种良性循环,给了创业者巨大的机遇,给投资者巨大的动力,从而造成了国外开源生态的层出不穷,效仿者越来越多,各种项目也越来越火。
重点来了,国外法律优势是什么?具体来说主要有如下几点:
1.极低的诉讼费用
2.天价的惩罚性赔偿
3.陪审团心证
我们用假设法举例来说明这3点的威力。假设Sun公司想实行“挖人+重构产品+市场推广”的廉价策略获得Mysql。Mysql初创团队只需要花200美金提出诉讼,如果Mysql团队赢了,Sun不但要支付所有诉讼费用,更厉害的是惩罚性赔偿。这个赔偿金额很多时候就是陪审团内心确认决定的,不用Mysql团队举证Sun到底侵权了多少。这种科技企业的惩罚性赔偿上亿美金很正常,几十亿美金不新鲜。更可怕的是,陪审团成员往往来自民间,天生有偏向创业者和小公司等弱势群体的心里,所以大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都非常注意证据,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被陪审团内心确认后,接下来天价赔偿就来了。在这种环境下,Sun宁愿花巨资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不会冒巨大风险去走前的廉价策略,因为失败不但意味身败名裂,而且有巨额赔偿,甚至能把整个企业赔进去。
反观国内,大企业根本不用担心:
1.赔偿金额和诉讼费挂钩(要让对方赔个天文数字,自己先交个天文数字,失败了自己交的钱就没有了)
2.索要赔偿者需要举证(不但没有惩罚性赔偿,让对方赔偿多少金额,需要有证据。对于弱者诉讼强者,让既没有钱也没有资源的弱者上哪里去找证据呢?)
正是由于这种法律局限性,国内的知识产权赔偿,很多都体现在企业不小心用了个收费字体,然后企业赔点钱,破财免灾。真正国内小企业和个人去诉讼大公司的案例极少,获得赔偿的更少,天价赔偿的案例笔者没有见过。因此,国内大公司白嫖小公司或者个人的事情极为常见,氛围一旦形成,谁不嫖谁就缺乏竞争力。
看到这里,作为小公司的你愿意把项目开源吗?作为投资者你你愿意投资这种开源项目吗?开源可是会进一步降低白嫖成本,投资大概率会打水漂的哦。这也是为啥前些日子,DeepSeek经过大量学习,说出的金句能够引发如此大的共鸣,大企业的“抄袭成性”肯定不是空穴来风。

当然,在国内如果项目有强大资金链支持,通过开源可以快速占领市场,这时候开源策略会转变成一种非常好的倾销策略。比如华为“OpenGauss”,最近极为火爆的“DeepSeek”,以及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大厂支持的开源项目,这些项目无需为融资发愁,市场的占比反而是最重要的。开源让用户免费用当然能够很好的占据市场,之前的滴滴不是也请全国人民免费打车过一段时间吗?其倾销的道理都是相同的。
总结:
其实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自己的国情和历史背景,需要逐步完善改进,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外关于支持产权的法律利用开源的概念给小公司和创业者开通一条晋级之道,有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而国内的法律条款比较有利于大企业的稳定,但不利于创业公司的成长,也有可以优化的空间。本文的目的不是说国外的法律好,国内的法律不好,而是创业角度做一个对比。作为创业者老百姓,是不可能具备改变大环境的实力的。在国泰民安的大环境下,做好自己的事情,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我们相信春天总会到来的。